网易探索专访日本环境省官员,日本智囊机构“东京财团”研究员染野宪治
(染野宪治,曾在日本环境省下“废弃物与回收利用”部门工作三年,并曾执笔《日本废弃物处理白皮书》的编写。)
网易探索:要保障垃圾焚烧效果,是否在焚烧前必须分类?
20世纪70年代,为保护焚烧炉并确保其性能,我们将垃圾分为可燃、不可燃。因此可以更高效使用焚烧炉,有的自治体在燃烧完垃圾后,会从灰烬中取出不可燃垃圾。
当前不仅存在焚烧炉性能的问题,还要考虑怎样减少垃圾产生以及垃圾的再利用,因此在燃烧前一定要进行分类。
网易探索:垃圾分类概念在中国也有提出,但它涉及到社会各个方面多种环节,很多地方都形同虚设,而日本如今的垃圾分类成为国际上的典范。日本是如何保证垃圾分类的有效执行的?
之前的沼津方式已经介绍了,首先要让居民理解垃圾分类的必要性,然后我认为重要的是把分别指导的任务交给居民的自治组织。
另外,在日本社会,即便没有对地区环境保护的社会价值观和处罚等措施,大家也会自觉遵守规则,这种意识已经普遍存在了。
日本在这些规则(即所谓的软法)的基础上,持续完善废弃物处理和回收利用相关的法律法规,合理处置废弃物。
网易探索:具体来讲,日本是如何加强垃圾分类的意识、普及相关知识呢?
日本会针对居民开展学习会,加强幼儿园、学校的教育,在幼儿园、学校等地教育孩子环境保护的重要性,国家、自治体等也需要持续推进信息的公开化,例如垃圾分类的效果以及之后的处理情况,组织居民参观废弃物处理地等。
另外,多报道有关废弃物和环境问题的新闻,提高国民的环境危机意识。
重要的是,不仅是政府加大宣传力度,采取张贴海报、鼓励相关广告制作等措施,还要居民自己有这种问题意识,因此需要深化政府的信息公开和对居民对话的理解。
网易探索:日本垃圾焚烧厂是如何选址的?
一般来说,在自治体产生的垃圾由该自治体处理.但如果是较小的自治体,则由邻近的自治体建造一个燃烧场,这种情况也会有。
关于具体的燃烧场所,很多居民都不希望在自己居住的附近建造燃烧场,这点和中国是一样的,在国土狭窄的日本,这是非常难解决的问题。
自治体要综合考虑选址的问题,除去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,要尽量降低给居民生活带来的影响,还要考虑垃圾运输的便利性。之后进行环境评估,召开居民说明会,在地方议会上进行讨论,最后确定燃烧场所,从最初选择到最后建成要花上几年甚至十几年时间。
网易探索:在离居民居住地近的地方建造燃烧场可能会有怎样的影响?
针对垃圾焚烧炉,如果没有良好的环境对策,在进行处理时,有产生排气、排污、恶臭、噪音等公害的危险。
网易探索:日本是否会考虑垃圾焚烧厂给周围居民带来的可能的负面影响?
我们在建造废弃物燃烧场时,通过环境评估等措施会尽量使附近居民和周围环境不受影响。
网易探索:具体怎样解决?
除了《废弃物处理法》之外,这些设施必须遵守《大气污染防止法》、《水质污染防止法》、《恶臭防止法》、《噪音防止法》和《二恶英类物质对策特别处理法》等各类与环境有关法令的制约。
同时为了保证他们严格这些基准,还制定并实施了各种各样的环境对策。比如在《废弃物处理法》中,制定了关于焚烧设施的构造、维持管理基准等规则。另外,在对垃圾进行处理中,制定了防止二恶英类物质产生等方针,来对废弃物焚烧的运转和管理进行指导。除此之外,政府还以《大气污染防止法》和《水质污染防止法》为基础,制定了有害物质排出的基准,来严格管理排气和排污水对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。
另外,还会有自治团体对废弃物焚烧设施的建设进行环境影响评价(环境评估)。而且,会在赢得附近居民的理解和协助的基础上,制定技术上能够实现的最高标准的排出规则等法令,并对超出排出规则以上的情况进行严厉的处理,从而达到万无一失地保护环境。此外,这些设施还要接受附近居民对焚烧炉的视察,同时对有关环境的数据和情报进行公开。也就是说,国家所制定的环境法规制度的完备、对于废弃物焚烧的运行和管理的指导、通过自治体对环境影响评估所促进的居民们理解的加深和情报公开、严格的基准的设定、居民们减少垃圾数量和分类化处理等等,这些都在防止废弃物焚烧炉对环境的污染中,分担了一部分的责任。特别是在费用方面,为了达到最好的保全环境的效果,所需要的焚烧设施的技术水准也要很高,当然这种设备的费用也相当可观。这些费用有必要以税金等形式来让整个社会全体来承担。
网易探索:日本在实施垃圾焚烧后,成效如何,有无具体数据?
各燃烧场会记录并公开通过燃烧废弃物减少了多少垃圾产生,确认灰烬成分的安全性,以及燃烧垃圾对大气(含二恶英)和水质的影响。
另外,国家和地方的研究机构和大学、企业等对废弃物处理的研究依然持续,也在举行与之相关的学术研究,研究成果会通过论文等形式发表出来。
网易探索:日本在垃圾焚烧方面是否走过弯路?有什么经验教训可以分享?
在1933年东京的深川,那里建造的废弃物焚烧炉产生的烟尘引发了环境问题,导致了深川烟尘骚动事件。
另外20世纪90年代以来,二恶英虽然没有造成具体的灾害,但社会对二恶英的关心度越来越高,1999年出台了针对二恶英类物质的特别措施法。由此控制二恶英的排出量,一些规模小、样式旧的焚烧炉被废弃,开始研究提高燃烧温度等机械运转时的改善方法,并建造新型的焚烧炉。
网易探索:垃圾焚烧已经成为日本处理垃圾的主要方式,这种选择是基于日本的自身情况还是具有普遍的推广意义,是否也适合中国?
中国以及其他的一些国家已经在使用日本的焚烧炉。拥有最新技术的焚烧炉价格高昂,为寻求环境保护的最佳效果,应该由社会来负担其费用。另外,应对废弃物处理问题时,最重要的还是避免垃圾的产生。构建循环型社会的关键,不是产生大量垃圾后焚毁它,而是不产生垃圾。
【补充阅读】
网易探索:日本70年代开始实行垃圾分类是出于怎样的原因和背景?
染野宪治:
一直以来,日本气候高温潮湿,为预防传染病,改善卫生环境,我们认识到需要正确处理垃圾。江户(1603-1868年)时期,政府(幕府)就已经开始适当处理垃圾,将一部分垃圾分门别类后重新利用。
近代以来,在明治时期的1900年制定了《污物扫除法》,该法律规定“垃圾应予以燃烧”。1874年英国生产了世界第一个垃圾焚烧炉,1897年,日本也在福井县敦贺街(现在的敦贺市)制造出了第一个垃圾焚烧炉。
20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,日本经济进入高速增长期,由此产生了很多环境问题,1970年制定了《废弃物处理法》。并且为了更卫生的处理大量产生的垃圾,我们加快推进了燃烧废弃物的进程。
为保护焚烧炉并确保其性能,我们开始区分可燃垃圾和不可燃垃圾,但市民对垃圾分类的关心度很低,将可燃、不可燃垃圾和资源垃圾都放入同一个垃圾袋丢掉,在回收后,由地方自治体再进行手工分类作业。为此自治体负担了相关的人工费、设备费等费用,财政上出现了很大的问题。并且,当时旧报纸、瓶、罐、废金属等是作为有价物品(具有资源价值进行买回)进行回收的。
因此,在1975年日本的静冈县沼津市开始了真正的分类回收工作。沼津市将垃圾分为可燃、不可燃、资源垃圾这3类进行回收,教育居民自治会(在居民区设置的居民组织),动员自治会的会员到垃圾场进行志愿活动,分别指导丢弃垃圾的居民这项工作也都交给自治会。沼津市的这种方法被称为“沼津方式”,逐渐推广到全国。
在这之后,由于日本国土狭窄,垃圾的最终处理地越来越少。因此,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,垃圾分类更加细化,以此减少埋藏的垃圾量。同时我们还考虑到废弃物的再利用,现在,日本有关回收利用的法律正在完善,涉及容器包装、废电器和废电子产品、剩余食物、建筑废弃物、废汽车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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